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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公开征求意见

2020年7月31日,中国国家发改委及商务部就《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0日。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与2019年版相比,增加125条,修改76条(主要是扩展原条目涵盖领域)。其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增加56条,修改40条;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增加69条,修改36条。

本次修订主要聚焦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以及国内消费升级需要等。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一、进一步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原材料、零部件、终端产品制造等条目。鼓励外商投资高科技领域,例如: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设备研发、制造;云计算设备、软件和系统开发;可穿戴智能设备、智能无人飞行器、服务消费机器人等智能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居平台系统及设备制造等。

二、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研发设计、商务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等条目。

三、进一步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中西部目录根据各地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需要,新增或扩展了有关条目。中西部目录内的部分会展、物流、电子商务相关条目调入全国目录。

根据中国的现行规定,鼓励目录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二、符合条件的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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