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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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前账面上按本市要求的最低工资发放,剩余的工资通过私人账户资金来支付,社保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是否还可以这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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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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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未来会实现职工税收和社保比对,如果出现员工的税收和社保的年龄等人员信息不一致、缴纳单位不一致、计税工资不一致等情况,通过数据比对,是可以轻易发现违规挂靠等疑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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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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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账面上按本市要求的最低工资发放,剩余的部分让职工提供发票、甚至明示或者帮员工统一买票,然后通过报销的形式转给员工。这样操作是否会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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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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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虚开虚抵发票、费用变动异常的情况早已经纳入了税局的电子眼,税务风险极大。一旦出现发票失控的情况,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如果出现了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等严重失信行为都会被处以相应限制措施,比如法人会在一定期限内被适当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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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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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正式员工当做临时工,不缴纳社保,直接做临时人员工资表支付工资,这种方法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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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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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享受同等待遇,都需要购买社保。企业应当提早自查以降低企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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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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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自愿放弃,企业可以不购买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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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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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单位为职工购买社保,不仅是职工的法定权益,还是《社保法》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即使员工与单位签订了书面承诺书,无需单位承担后果,也会因违反《社保法》而归于无效。社保入税后,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以及滞纳金,深圳还会有对单位和个人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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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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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单位可以不购买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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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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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根据《社保法》规定,劳动关系一旦成立,用人单位就应当履行购买义务,而《劳动法》早就明确了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的,所以单位不能再以这样的理由来延迟购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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