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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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买卖住房,涉及哪些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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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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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销售方而言,包括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对于购买方而言,包括契税以及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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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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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销售方而言,其所涉税种的税率以及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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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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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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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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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销售自建自用房以及销售购买时间2年(含)以上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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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销售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不含北上广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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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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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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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维护税,增值税税额*适用税率(市区7%,县城镇5%,其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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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增值税税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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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税额*适用费率(本省规定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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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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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自然人销售住房,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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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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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自然人销售住房,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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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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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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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提供房屋原值或者税务机关能够核实房屋原值,计税价格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有关合理费用的差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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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实行核定征税。按住房收入的1%~3%来核定。应纳税额=住房转让收入×核定征收率;山西省规定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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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唯一用房,免征。唯一住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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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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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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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购买方而言,其所涉税种的税率以及如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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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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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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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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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个人购买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1%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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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面积90平方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5%税率征收;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2%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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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套及以上,按本省规定的法定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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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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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自然人购买住房,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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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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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年限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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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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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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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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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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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完税证明中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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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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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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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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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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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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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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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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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种计税价格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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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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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为不含税的房屋销售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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