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
谁必须付预扣税?
|
答:
|
根据新加坡法律,向非新加坡居民公司或个人(称为收款人)支付特定性质的费用(例如,特许权使用费,利息,技术服务费等)的人(称为付款人)必须预扣一定比例的付款,并将预扣金额(称为“预扣税”)支付给IRAS。
|
问:
|
哪些向非新加坡居民支付的款项需要预扣税?
|
答:
|
-
任何贷款或债务的利息,佣金和费用。
-
使用任何动产的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付款。
-
管理费,包括支付给管理人员或协助管理人员执行贸易,业务或专业的费用。
-
支付使用任何科学,技术,商业和工业知识以及信息的权利和使用权。
-
租金和其他付款以使用任何动产。
-
支付给非居民董事的报酬。
-
支付给非居民专业人士的费用,其中包括顾问,教练,培训师和外国演讲者等。
-
向包括艺术家,音乐家等在内的任何非居民公共演艺人员支付的款项
-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的发行,这是投资房地产投资组合的工具。
-
非公民成员退出补充退休计划(SRS)。这是一项政府计划,可提供各种税收优惠,可帮助人们为老年储蓄。
|
问:
|
请问应该预扣多少比例的税?
|
答:
|
预扣税率取决于付款类型。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新加坡与非新加坡居民居住的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则税率可能会低于条约规定的税率。
有关预扣税率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预扣税率。
以下是一部分的费用性质和预扣税率列表:
费用性质
|
预扣税率
|
与贷款或债务有关的利息,费用和付款
|
15%
|
与动产使用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和付款
|
10%
|
在新加坡获得服务的非本地专业人员的收入
|
占总收入的15%,或净收入的20%(从2016年1月1日起,利率为22%)
|
使用任何科学,技术,工业,商业知识和信息的费用
|
10%
|
技术援助,服务费以及管理费
|
非居民公司:现行企业税率
非居民个人:总付款额的20%(从2016年1月1日起,利率为22%)
|
动产的租金和付款
|
15%
|
包机费(船舶和飞机)
|
0 - 2%
|
非居民董事的董事薪酬或费用
|
20%
|
因在新加坡表演的服务而获得的非居民公共演艺人员的收入
|
15% (总收入)
|
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向非居民单位持有人的分配
|
10%
|
非新加坡会员退出补充退休计划(SRS)
|
22%
|
股息
|
免预扣税
|
|
问:
|
请问预扣税呈报和付款期限是什么时候?
|
答:
|
作为付款人,您必须在向非居民付款之日起第二个月的15日之前,向IRAS电子申请并缴纳预扣税。
付款日期定义为以下最早的日期:
|
1.
|
根据协议或合同或在没有任何协议或合同的发票日期应付款的情况下(不应考虑信用条件)
|
|
2.
|
当付款记入非居民账户或非居民指定的任何其他账户时
|
|
3.
|
实际付款日期
|
|
4.
|
董事费
|
|
|
a)
|
到期未付款的董事袍金 - 在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对董事袍金进行表决和批准的日期
|
|
|
b)
|
预先批准的董事袍金 - 在他提供服务时
|
|
问:
|
如何定义非新加坡居民公司或个人?
|
答:
|
非新加坡居民公司指的是:
-
在新加坡境外注册成立并在新加坡运营的公司
-
在新加坡以外地区管理和/或控制的新加坡注册办事处
-
外国公司在新加坡的分支机构
非新加坡居民个人是指在新加坡工作或受雇少于183天的任何个人,被视为非新加坡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