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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Time:   2018.12.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 元旦
    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
    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2. 春节
    2月4日至10日放假调休,共7天。
    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3. 清明节
    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4. 劳动节
    5月1日放假。

  5. 端午节
    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6. 中秋节
    9月1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7. 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幷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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