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印花税简介
一、 税基 | |||||||||||||||||
「印花税法」规定之各种凭证,在台湾境内书立者,均应依该法纳印花税。若该文件经多国多方签立,但只要其中有一签约国是在台湾境内签立,即应依法课征印花税。印花税以下列凭证为课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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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纳税义务人 | |
印花税之纳税义务人为立约人或立据人。 |
三、 税率及税额 | |||||||||||||
印花税税率或税额如下:
此外,承揽工程契约书若注明「已含税」,在缴纳印花税时,可以按契约总额扣除5%营业税后,再以不含税的工程承揽契约金额,以0.1%税率贴用印花税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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