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单位和其他个人。
2. 应税项目和税率
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征收范围
税率
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除国家另行规定)
0%
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
(1)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 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9%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
13%
3. 应纳税额计算
1) 一般纳税人
要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需要分别计算当期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那么,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为增值税的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应付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x适用税率
2019年3月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满足条件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按照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销售旧货,适用3%和5%的法定征收率。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增值税)x征收率
3) 进口
进口货物按照适用的税率,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4) 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货物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增值税,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增值税。目前,退税率分别为0%、6%、9%、10%、13%。
4. 免税
免征项目包括: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实验和教育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无偿救援的进口物资、设备;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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