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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系统——城市维护建设税

1.        纳税人
任何必须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均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2.        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分三档:市区7%; 县城、镇5%; 其他地区1%。

3.        应纳税额计算
该税基于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增值税、消费税金额,并与上述两个税种一起缴纳。计算应纳税额的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 x 适用税率

4.        主要税收优惠
1) 城建税一般不单独减免,主税减免,城建税才减免;
2) 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3) 进口商品不征城建税;
4) 对“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增值税和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退(返)还;
5) 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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