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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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缓缴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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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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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中型企业,指的是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4亿元(不含)以下的企业,以及制造业小微企业,指的是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不含)以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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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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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企业的年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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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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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销售额确定。截至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销售额/ 实际经营月份 X 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首个申报期销售额/ 实际经营月份 X 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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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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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缓缴的税费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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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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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第四季度(10-12月)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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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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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享受缓缴的税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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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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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不含)以下的,各项税费全部缓缴,年销售额2000万元(含)以上4亿元(不含)以下的,缓缴各项税费金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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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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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享受缓缴政策的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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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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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的期限为3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缓缴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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