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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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全电发票有什么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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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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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专用税控设备,可以随时、随地开具全电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智能咨询服务。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一体化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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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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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纳税人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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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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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12月1日起,试点地区部分新设立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税务机关按照相应规则赋予其不同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试点地区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方式开具发票的部分增值税纳税人,税务机关根据其原票种核定信息,结合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等因素,按照相应规则赋予其不同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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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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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开具和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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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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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使用全电发票电子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的,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纳税人如果需要以全电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同时保存全电发票电子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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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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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纳税人怎样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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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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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无需受票方确认,可直接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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