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2日,政府部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关于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实施原则。究竟涉及哪些原则?人社部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对于这些原则的具体含义也做了解释。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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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的实施原则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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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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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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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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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步调整”具体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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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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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院长表示,小步调整就是延迟退休改革不会“一步到位”,而是采取渐进式改革,用较小的幅度逐步实施到位,每年延迟几个月或每几个月延迟1个月,节奏总体平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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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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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实施”具体指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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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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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院长表示,弹性实施就是延迟退休不会搞“一刀切”,不是规定每个人必须达到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才能退休,而是要体现一定的弹性,增加个人自主选择提前退休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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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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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推进”具体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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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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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院长表示,分类推进就是延迟退休不是“齐步走”,而是要与现行退休政策平稳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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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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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兼顾”具体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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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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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院长表示,延迟退休不能“单兵突进”。延迟退休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与之相关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非常多,需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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