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宣布,实施阶段性大规模减税降费,与企业相关的内容包括如下:
问:
|
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增值税的规定是怎样的?
|
答:
|
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即一季可以免征45万元,一年可以免征180万元。
|
问:
|
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是怎样的?
|
答:
|
年应税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原政策是减按25%计入应税所得,目前是再减半征收,即税负降至2.5%。
对于年应税所得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原政策是减按50%计入的,税负为10%,目前政策未变。
|
问:
|
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研发费用的规定是怎样的?
|
答:
|
明确对于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提高到100%
|
问:
|
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进项税留抵税额的规定是怎样的?
|
答:
|
对先进制造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
|
问:
|
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及的先进制造纳税人是指什么?
|
答:
|
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