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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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通过网上提交个人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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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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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2017/18课税年度起,持有「税务易」账户人士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则可通过网上提交其个人报税表:
并未就其全部或部分受雇入息申请豁免征税;
在该课税年度并没有拥有全年总入息超过2百万港元的独资经营业务;
于年内并无任何根据《税务条例》第20AE,20AF,20AX及/或20AY条被视为在该课税年度的应评税利润;
未就该课税年度的任何税务事项取得事先裁定;及
没有根据《税务条例》第49(1)条或49(1A)条所指明的安排在该课税年度申索任何双重课税的宽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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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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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立我的「税务易」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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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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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阁下开立「税务易」帐户前,您必须首先使用您的税务编号和「税务易」通行密码又或者由认可核证机关发出的个人数码证书登录「税务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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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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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税务代表可否代我于网上递交个人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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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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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易」服务是仅供该名纳税人使用,故阁下不应授权其他人使用您的税务编号或「税务易」通行密码代表阁下使用其「税务易」服务与税务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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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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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过网上提交个人报税表时,我要如何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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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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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可使用多种方式签署您的个人报税表,包括使用「税务易」通行密码、「我的政府一站通」密码、认可的数码证书或具数码签署功能的「智方便」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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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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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需要我的配偶在我的电子个人报税表上签署提名我申请居所利息贷款扣除,但他并没有税务档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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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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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阁下的配偶须填妥并递交IR6169表格至税务局,税务局其后会邮寄相关的「税务易」通行密码,启动密码及税务编号给他,用以开通他的「税务易」帐户。又或者阁下亦可于提交个人报税表后,在确认书版面通过相关的链接打印「 配偶提名申请扣除居所贷款利息」的文件,以供配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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