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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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开具出口发票,汇率应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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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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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出口业务应按照报关出口日期当日或当月第1日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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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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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增值税改革,出口退税率做了哪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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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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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两档增值税税率下调后,出口退税率也做了相应调整,即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除上述调整外,其他退税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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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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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后,退税率有几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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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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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后,退税率档次由改革前的16%、13%、10%、6%、0%调整为13%、10%、9%、6%、0%,仍保持五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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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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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多久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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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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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企业正常不超过半年,生产企业正常一个月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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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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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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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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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金额按照发票的不含税金额退税率计算,退税率按产品的海关编码确定,海关编码由产品的类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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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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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出口退税需要哪些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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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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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公司或生产企业资质;
进出口权;
一般纳税人;
对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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