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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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公司名称预查,申请案经核准者,自核准之日起算,其保留期间为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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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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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期间为6个月,但於期间届满前,得申请延展保留,期间为1个月,且以1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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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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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可以使用叠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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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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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使用连续四个以上叠字或二个以上叠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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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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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所营事业可以只放「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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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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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公司之所营事业,应依经济部公告之公司行号及有限合伙营业项目代码表所定细类之代码及业务别填写,但不得仅载明「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之细类代码及业务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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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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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的所营事业有哪些情况是不能申请预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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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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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公序良俗;
属专门职业技术人员执业范围;
性质上非属营利事业;
政府依法实施专营;
其他法令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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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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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营业人未经申请营业非营业项目,会有甚麼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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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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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稽徵机关通知限期补办仍不办理者,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处以新臺币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鍰,并得连续处罚至补办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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