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得税法》[S68(2)],雇主必须在每年3月1日前为在新加坡受雇的员工准备IR8A表和附录8A、附录8B或IR8S表(适用时)。
雇主无需向IRAS递交硬拷贝表格。
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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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IR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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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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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新加坡雇员都必须填写IR8A表格。这适用于所有全职/兼职员工、非居民的员工、公司董事、非居民公司董事、所有收取董事会成员/委员会成员费用的董事会成员、退休金领取人,以及在该年度内已领取收入但已离开机构的雇员。
雇员在海外任职而非在新加坡工作而引致的收入而言,雇主并非必须在IR8A表格内列明海外工作的收入。参与认可计划的雇主只须在豁免/减免入息指标下选择海外受雇入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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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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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附录8A,附录8B和IR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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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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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实物福利(BIK)的员工必须填写附录8A表格。
从员工股票期权(ESOP)计划或其他形式的员工持股(ESOW)计划中获得收益或利润的员工必须填写附录8B。
如您对雇员的工资做出了额外的公积金供款及/或已申索或将会申索或要求退还超额的公积金供款,请填写IR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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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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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动纳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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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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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报第3段指明的雇主必须在每年3月1日前以电子方式向个人退休帐户提交其雇员的入息资料。
雇主提交的资料会显示在雇员的电子报税表上,并会自动包括在雇员的入息课税评税内。自动纳入计划的雇主毋须向雇员发出IR8A表格及附录的硬复本。
没有参加“入息自动纳入计划”的雇主,须于每年3月1日前向雇员提供硬复本表格IR8A及附录(如适用),以提交其入息报税表。雇主无须向IRAS递交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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