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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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颁布的背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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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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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施行30年来首次全面修改,制定出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1月起正式施行。主要为保障消费者用妆安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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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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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颁布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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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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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鼓励行业创新,促进行业发展;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全过程经营管理,严守质量安全底线;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配监管资源,建立高效监管体系,规范监管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违法者用重典,将严重违法者逐出市场,对守法者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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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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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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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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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制度,需要依法对化妆品生命周期质量安全承担法律责任;增加了“处罚到人”的规定和对自然人的“财产罚”;明确了对新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将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人工原料作为化妆品新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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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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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出台了哪些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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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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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将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管理。牙膏需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完成功效评价后才可以对外进行牙膏的各种功效问题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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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发产品根据功能分类管理。原育发产品调整为普通化妆品;生发产品纳入药品管理;防脱发产品调整为特殊化妆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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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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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随意夸大化妆品功效的情形,《条例》做了哪些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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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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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化妆品注册人或备案人应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负责,且该宣称需要有充分的科学根据,公开依据摘要,能够接受社会监督。禁止化妆品标签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禁止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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