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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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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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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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费用支出属于第二年的支出。该纳税年度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条件,纳税人可以在次年汇算时享受此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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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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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作预扣预缴申报后是否可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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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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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若相关信息填报错误或者年度内发生变更的,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已经办理过扣缴申报,均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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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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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后,单位发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还可以单独计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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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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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第一条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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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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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可以使用几次?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也适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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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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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包括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按年度奖金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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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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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如何获取员工最新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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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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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中点击【下载更新】,可下载各渠道(税务局端、扣缴端、WEB、APP端)填报并指定给该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可自行选择下载全部人员或下载指定人员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下载更新】仅能对【人员信息采集】报送成功的人员进行下载更新,若存在未报送成功的人员,该人员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无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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