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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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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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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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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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决定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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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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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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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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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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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如何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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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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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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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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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如何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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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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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依照相关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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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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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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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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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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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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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税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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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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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需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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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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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注销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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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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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在收到全部注销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核准通知书;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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