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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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寻职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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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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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专业人才有意来台寻找工作者可以向台湾经济文化办事处申请寻职签证,寻职签证效期3个月,可多次入出境,最长总停留期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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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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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如何申请寻职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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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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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者符合以下3条件之1者,可向台湾经济文化办事处申请寻职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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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作经验者,近6个月内之月平均薪资或报酬高于新台币47,9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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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1年内且无工作经验者,须为教育部公布之世界顶尖大学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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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外交部会商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认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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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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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谓的“中华民国”未设有任何馆处之国家境内,应如何申请寻职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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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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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特定国家人士外,原则上可向任一所谓的“中华民国”驻外使领馆或代表机构提出签证申请,但为节省审查时间,建议在您有长期固定住所或工作的地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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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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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申请是否需要递交财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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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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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请者需要准备新台币 10 万元以上或等值之财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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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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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申请失败是否会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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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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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申请者不论是否获发签证,已缴之签证规费依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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