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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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后,是否需要追回已开具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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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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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被红冲时,无需追回被红冲的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及其纸质打印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被红冲时,需要追回被红冲的纸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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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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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纳税人不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但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发票用途确认,在收到发票并确认发票用途后,应如何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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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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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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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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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税务数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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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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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数字账户是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的应用。通过对全量发票数据的归集,为纳税人提供发票用途勾选确认服务、发票交付、发票查询统计,并为纳税人下载及打印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提供支持,同时满足纳税人进行发票查验、发票入账标识、税务事项通知书查询、税收政策查询、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申请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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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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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数字账户归集的发票有哪些?有哪些发票是目前无法归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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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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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数字账户后台采集发票的全量数据,包括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其中,对于有明确销售方或购买方(包括经办人)信息的发票,通过销售方或购买方(包括经办人)信息归集至销售方或购买方(包括经办人)的税务数字账户。若购买方(包括经办人)信息中心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身份证号码的,只在销售方归集。对定额发票等没有销售方信息的发票,根据系统发票领用及验旧信息归集至销售方的税务数字账户。对没有购买方(包括经办人)信息的(如定额发票等)发票,则不归集到购买方(包括经办人)的税务数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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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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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数字账户的发票查询模块都有哪些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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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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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数字账户的发票查询包括全量发票查询、发票领用及开票数据查询、进项税额转出情况查询、未勾选日期发票查询、出口转内销发票查询、汇总纳税总机构分支机构开票数据。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相应的查询项进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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