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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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英属维京群岛的经济实质法下,何谓控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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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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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英属维京群岛的经济实质法,控股公司即为「纯控股公司」,其唯一的业务是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权益。它不会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亦不制造任何东西或进行任何其他业务经营,只持有其他公司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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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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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被归类为「纯控股业务」,公司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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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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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被归类为经济实质范围内的公司,如它不能提供另一司法管辖区内的业务及税务居民证明,即需符合经济实质的要求。公司需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足够的业务以符合经济实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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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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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是另一司法管辖区的税务居民,仍需要在英属维京群岛有足够的业务设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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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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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持有海外税务身份证号的公司会被归类为「非本地居民」,不属于经济实体要求的范围内。但是,非本地居民必须于年度报告中提供足够证据以证明其海外税务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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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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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被动纯控股公司?什么是简化经济实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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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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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纯控股公司是指不涉及主动管理的纯控股公司。它只需符合简化经济实质测试。该公司只需委任英属维京群岛的注册代理人及注册办事处便可以符合简化经济实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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