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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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用途确认后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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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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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点纳税人进行发票用途确认后,将锁定当期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可通过用途确认撤销后再继续勾选。2.发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无法进行用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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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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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纳税人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过程中可以暂存发票信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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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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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发票草稿功能,纳税人在开具发票过程中,如需暂时保存发票信息可以选择保存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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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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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是否每次都需要手动录入发票的全部票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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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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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基础信息维护”模块来维护项目以及客户的基础信息。完成维护后即可在开具发票时直接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发票信息预填,无需手动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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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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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维护哪些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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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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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的“基础信息维护”模块,对纳税人的项目(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及税率/征收率等信息进行维护。项目信息维护后,纳税人可在开票时直接选择已维护信息,减少开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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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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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的“客户信息分类管理”模块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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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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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信息分类管理”模块主要是用于纳税人查看与管理不同类别的客户信息。纳税人可以通过手工录入、模板导入方式新增或修改客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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