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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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在台成立分公司,公司要在台湾报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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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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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每两个月需依照台湾税务局的规定,按时申报营业税,即使没收入也要按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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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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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在台湾有独立法人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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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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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分公司仅是外国公司在台的分之机构,没有独立法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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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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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的公司名称可跟总公司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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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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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台分公司的中文公司名称需先做预查,但英文公司名称需跟总公司相同,惟公司名称后面须加上Taiwan branch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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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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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在台湾的资本额有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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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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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司法没有设最低资本额限制,资本额必需合理可以支付公司营运初期基本开销,我们建议资本额至少可以支付公司前半年的营运为佳,建议至少新台币50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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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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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在台分公司有规定要有一个实体办公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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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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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定要有实体办公室,但要有一个台湾地址当作公司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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