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
公司可否办理减资?
|
答:
|
如果有限公司要减资,就要经过全体股东同意。
|
问:
|
如何订定减资基准日?
|
答:
|
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减资并授权董事长订定减资基准日或股东会未讨论减资基准日,股东会后由董事会决议减资基准日授权董事长订定,均无不可。
|
问:
|
可不可以由公司决定各股东不用依照比例来减资?
|
答:
|
股份有限公司要减资,为了维持股东平等原则,公司法就有规定必须要依照股东持股份比例来减少。
|
问:
|
公司办理减资、增资变更登记要并案办理?基准日可以订在同一天?
|
答:
|
公司减资是为了弥补亏损,必须同时引进新的资金,所以要同时送件并案办理,但是基准日不能订在同一天。
|
问:
|
减资是否能以现金退回股款?
|
答:
|
公司减少资本,得以现金以外财产退还股款;其退还之财产及抵充之数额,应经股东会决议,并经该收受财产股东之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