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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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明固定资产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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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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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明固定资产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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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和直接用于任何制造程序的机械或工业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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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任何机械或工业装置整体的一部分的任何计算机硬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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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及计算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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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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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容许扣除的时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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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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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开支可在招致该开支的评税基期内整笔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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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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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获容许扣除订明固定资产开支上是否有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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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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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在提供订明固定资产方面所招致的开支,如包括以下部分将不予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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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租约以承租人身份应有权利持有该固定资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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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租购协议所招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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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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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上会如何处理售出的订明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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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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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已获容许扣除的订明固定资产开支,一旦该资产的售卖得益超出扣除的款额部分,须被视为得自香港的营业收入而须课缴利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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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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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关订明固定资产只是部分用于产生应课税利润,我是否仍可在招致该开支的评税基期内整笔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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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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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获容许扣除的部分只限于该资产用作产生应课税利润,按使用程度比例所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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