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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分公司登记完整套装#TWB2 (本报价适用非陆资案子)

台湾分公司登记完整套装#TWB2
(本报价适用非陆资案子)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价所指台湾分公司,特指外国公司根据台湾《公司法》于台湾登记成立、可以从事商业活动的分支机构。本登记套装适用于中国大陆以外国家及地区成立之公司申请于台湾登记成立分公司之案子。于中国大陆成立之公司,或由中国大陆居民持有之外国公司申请于台湾登记分公司,请参照本事务所编制之“大陆公司台湾分公司登记报价”。

外国公司台湾分公司之登记套装的费用为2,800美元。本套装已经包含了外国公司在台湾申请设立分公司的所有必须的程序及登记手续,本所移交登记档案给您后,您的台湾分公司即可开始营业。具体而言,本套装已经包含了本所的专业服务费、政府登记费、税务登记、协助于台湾开设一个公司银行账户。但不包含于台湾成立分公司所需要之注册地址服务。如母公司背后股权架构复杂,本所会视实际情况加收费用,费用另议。

成立台湾分公司,客户需要提供的档案及数据报括拟使用之公司名称、营运资金金额、母公司、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董事)及经理人之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护照(董事、经理人)及公司注册证书(法人股东)、以及母公司之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

办理台湾分公司成立所需时间方面,需时约7-9个星期。在办理登记初期,分公司的负责人需要亲自到台湾办理开设筹备户银行账户,因此分公司负责人的行程计划对分公司登记时间会有所影响。

如果客户的台湾分公司拟经营的业务属于受规管之业务而需另行申请牌照或许可,本所可以代办该等牌照或许可,费用另议。

本报价仅供参考,实际费用以本所最后提供之报价为准。

一、  台湾分公司登记服务及费用

本事务所代办台湾分公司登记,以营运资本不多于200,000美元为例的服务之费用为2,800美元。该费用已经包含本事务之专业服务费及政府规费。具体服务项目如下所列。

1、
设立前后的登记及存档工作

(1) 回答客户关于在台湾注册成立及维护公司的各项问题;
(2) 办理名称查询、名称预先核准;
(3) 编制分公司登记申请文件;
(4) 填写、编制设立登记表格;
(5) 本公司的专业设立登记服务费及政府登记规费;
(6) 分公司登记证书;
(7) 刻制印章。

2、
开立银行账户

办理台湾分公司登记时,分公司须要分二阶段分别设立银行筹备账户及正式账户,筹备账户主要用于投资者汇入资本金,分公司设立完成收到台湾政府核准函后,即可办理银行筹备账户转成正式账户。

根据银行的要求,拟担任台湾分公司负责人需要亲自到场,以满足银行核证身份并进行尽职调查的要求。启源的角色仅限于提供协助,包括编制及审阅开户文件及跟银行预约会面时间。银行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客户的开户申请,开户是否成功,启源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因为银行账户无法开立导致公司注册无法顺利进行,本所即会退还服务费用的一半,即1,400美元。

3、
分公司营运资本金查核签证

台湾分公司投资者(即外国总公司)出资后,需聘请台湾的会计师进行资本验证。本所会于客户出资后,进行登记资本验证工作并出具验资报告(资本签证)。

4、
进出口登记

本套装所成立之分公司营业范围已包含国际贸易,但如果分公司实际需要进行进出口业务,公司于成立后,还需要向经济部申请进出口登记。本套装以及包含申请该项登记之服务。由于台湾政府的官方语言为中文,因此,大部分档案只会显示中文名称,如贵司需要英文名称,可申请进出口登记,登记同时可列明贵司的中英文公司名称。

5、
办理税务登记

向台湾国税局申请营利事业登记并领购票证,税籍编号是发证机关给出的一张税务「身份证」,分公司获得税籍编号及领购票证后即可开始营业。

二、  可选服务

除了第一节所述分公司的登记服务,如需要,本所还可以提供下表所列的辅助服务:

序号

项目

费用(美元)

1

台湾分公司注册地址(注1

1,930

2

台湾工作签证及居留证(注2

1,300

3

文件翻译(注3

另议


备注:
1、
每家于台湾登记设立之分公司,于提交登记申请之前,都必须先行租赁营业场所(即分公司之登记地址)。客户可自行提供台湾地址(及租赁合同)。本所亦可以提供台湾地址作为客户台湾分公司之登记地址,服务期限为至少一年。由于此地址需要登记于台湾税务局,因此,凡使用本所台湾地址登记之公司,需委托本所办理台湾公司的会计做帐服务,会计做帐服务费用将会提前收取半年的费用,即1,080美元起(半年)。
2、
任何外籍人士,如拟到台湾工作,必须先经由欲聘请其之台湾雇主,先向台湾行政院劳动部申请工作许可。取得工作许可后,雇主应为其申请居留签证。持落地签证或免签证入境之外国人,必须至境外申请居留签证。
其后,外籍人士持居留签证入境台湾后,还必须向内政部移民署之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居留证。
3、
上述报价不包含文件翻译费用。台湾的官方语言为繁体中文。如果客户提供的申请文件以繁体中文以外的其他语言编制,则可能需要同时提供繁体中文翻译版本;或者客户需要本所提供申请登记文件的英文翻译版本,则本司会另行收取翻译服务费。

三、  付款时间
办法

启源会于收到客户的委托确认后,开具所委托业务的费用账单并把账单连同汇款银行资料及付款指引电邮给客户,以便客户安排付款。麻烦客户在办理汇款时于汇款单信息栏填写本所的账单编号或者档案编号,并于汇款后电邮一份汇款凭证给本所做存档之用。鉴于服务性质,本所要求预先全额收取服务费。并且,除非特殊情况,一旦开始提供服务,服务费用一般不会获得退还。

本所接受现金、银行转账、汇款及PAYPAL(信用卡)。如以PYAPAL支付,需额外支付5% 的手续费。

如果需要本所开具台湾统一发票(台湾官方发票),则需根据台湾《营业税法》额外收取5%的营业税(增值税)。

四、  台湾分基本架构

  • 最少委任一个自然人出任分公司的经理人;
  • 必须有一个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此职位可由经理人兼任;
  • 必须注明营运资本金额及出资;
  • 必须有个位于台湾的街道地址作为分公司的营业地址。

五、  设立分公司所需材料

1、 外国公司之注册证明文件,例如公司注册证书、章程细则(附例)、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及最近期的周年申报表或类似性质之文件。如果投资者为香港登记之公司,还需另外检附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2、 如果外国公司的股东(成员)是法人团体,则需提供一份集团架构图。该集团架构图需至少揭露到最终持股25%之自然人股东(最终权益所有人),并检附该自然人股东之护照复印件。
3、 外国公司法人代表委任书(授权书)一份。获授权人将代表外国公司签署分公司登记申请文件及其后的合规维护相关文件(如适用)。此文件由启源编制。
4、 外国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决定于台湾申请设立分公司之会议记录或者书面决议案一份。本套装已经包含编制董事会会议记录书面决议案等文件的服务。
5、 委任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及经理人任职于台湾公司之授权书一份。本登记套装已经包含编制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及经理人书面决议案等文档的服务。此文件由启源编制。
6、 拟出任台湾分公司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及经理人士之身份证明文件及地址证明复印件。
7、 台湾分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合约、建物使用同意书及最近一期房屋税单。客户可自行租赁办公场所,或使用启源的注册地址服务。如使用启源的注册地址服务,则客户无需另行提供租赁合同。
8、 分公司的营运资本的金额。台湾的公司法并没有对分公司的投资额(营运资金)作出任何特别的规定。启源建议客户以分公司营运半年所需资金金额作为其台湾分公司之投资额或者18,000美元以上,以确保可以满足分公司营运之需要。
9、 填写完整的“台湾分公司登记订单表格”(由启源提供)。

如果上述外国公司注册文件并非以中文编制,则需提供一份繁体中文翻译版本。

六、  台湾分公司登记所需时间

一般情况下,外国公司台湾分公司的登记(认许)手续可以在7至9个星期办理完毕。具体程序所需时间如下表所列:

序号

项目

办理时限

(工作日)

前期筹备

1

客户确认委托启源办理台湾分公司手续。启源开发账单予客户。

1

2

客户发送外国公司的登记文件、台湾分公司经理人及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予启源,同时支付启源的服务费用。

客户计划

3

客户安排台湾分公司办公场所的租赁事宜。如受委托,启源可以代为安排办公场所(包括提供虚拟地址或租赁小型服务型办公室以满足分公司登记的要求)。

客户计划

申请设立登记

4

启源办理名称预先核准。

2

5

启源编制台湾分公司登记申请文件,后电邮文件予客户安排签署。

2

6

客户签署文件,然后把签署后的文件快递到启源台湾办事处。

客户计划

7

启源办理经济部审批手续。

10-15

8

启源安排刻制印章。

2

9

启源安排台湾公司负责人到银行办理开设临时银行账户(筹备户)。

5

10

筹备户开立后,外国把分公司营运资本金汇入筹备户,并同时知会启源。

客户计划

11

启源安排验资手续(资本金到帐后)。

2

12

启源提交申请文件予台湾经济部办理分公司登记。

1

13

经济部发出办理外国公司认许表(分公司正式登记成立)。

6

后登记手续

14

启源办理税务登记。

3

15

启源安排台湾分公司负责人到银行办理银行开户(正式账户)。

5

16

办理进出口登记(如需要)。

1

共:

7-9星期


备注:

  1. 上表所述时间适用于无需申请特别牌照或许可之案子,并且假设投资方的资金来源并非来自中国大陆(最终受益人或控制人非中国大陆居民)。
  2. 银行开户分为两部分,在分公司正式登记之前需要开设一个临时账户,以便汇入营运资金。待分公司正式登记后,再把临时账户转成正式账户。此两部分都需要台湾分公司的代理人亲自到场办理。因此台湾分公司代理人的行程对办理登记手续的时间有重大影响。
  3. 如外国公司在其所在地使用的银行在台湾有分行,则可能可以在外国公司所在地的分行做身份认证手续,如此,则代理人无需亲自到台湾的银行办理开户。

七、  登记后返还给客户的证书、档案

办理完所有登记程序后,我们会把以下各项登记证书、档案移交给您:
1、分公司设立登记核准函及登记表
2、分公司税务营业登记表
3、分公司税务营业登记核准函
4、分公司印章及代表人章
5、统一发票领证及工商凭证

八、  年度维护费用

台湾分公司成立后,必须遵从台湾法令对分公司的各种合规规定。例如,根据台湾《公司法》,分公司必须每年编制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聘请台湾注册会计师对其年度财务进行审计(如适用)等。 而根据台湾税务法规,与台湾本地公司一样,分公司也需每月记账且每二个月需申报一次营业税,且每年需申报营利事业所得税等。
为了让客户对维护一家台湾分公司所需要的费用有个比较清晰的了解,我们把一家台湾分公司每年将会产生的维护费用列于以下表格,供客户参考。

序号

描述

费用

(美元)

1

编制营业报告书服务费(每年)

400

2

会计做帐及营业税申报费用(假设每年营业额36,000美元),每月

180

3

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以营业额108,000美元为例),每年

1,500

4

企业所得税计算及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表

360

5

基本薪资服务(每人/月)

90

6

注册地址服务(第二年开始),每年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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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资讯或协助,烦请您浏览本所的官方网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通过下列方式与本所联系:
电邮: info@kaizencpa.com
电话: +852 2341 1444
手提电话:+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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